10.3969/j.issn.1001-2397.2010.002.05
德国刑法中的超越承担过失理论介评
过失犯的成立以行为人具有注意能力为前提,但在超越承担过失中,行为人行为时并无注意能力,却又应当受到处罚.为了解决这种处罚与责任主义之间的矛盾,德国刑法学界提出了"实行行为前置说"、"单一行为说"、"罪责前置说"与"不真正义务违反说"等学说,然而均存在种种缺陷,因此仍有必要深入思考过失犯的本质等问题.
超越承担过失、实行行为、注意能力、罪责、不真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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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9(刑法)
2010-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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