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10.01.04
刑事诉讼严格证明的若干问题
严格证明理论对于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严格证明是指对具有证据能力的法定证据调查程序的证明.严格证明具有递进性功能,即具有真实发现、权利保障与权力规范、判决结果正当化这种递进性的功能.在适用范围问题上,证据合法性的证明由被告人以自由证明方式承担主观的证明责任,控诉方则以严格证明方式承担客观的证明责任;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只应要求以自由证明方式进行,而不应要求严格证明.判决若是建立在以违反严格证明的事实认定的基础上时,必须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上进行纠正和救济.
严格证明、自由证明、递进性功能、适用范围、违反严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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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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