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9.04.09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构建研究
要保证村镇银行的支农性,可考虑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相关做法,在确保村镇银行盈利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前提下,明确规定其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必须针对"三农"客户,特别是要对中低收入农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额、发放笔数、贷款分布和占该机构在本社区贷款总额的比例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对村镇银行满足所在区域内贷款、服务需求的程度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应强化执行力度和惩处措施.
村镇银行、支农性、商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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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1(经济法、财政法)
2009-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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