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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09.02.014

论侦查阶段辩护方获取证据的权利

引用
保障侦查阶段辩护方获取证据的权利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强化辩护效果、实现程序正义、完善律师帮助极为关键.对该权利的保障.英美法系国家主要以确认自行调查取证权等直接方式实现,大陆法系国家则倾向于采取证据保全等间接方式.大陆法系国家慎重授权并适当限制的做法更值得借鉴.我国不宜直接确认调查取证权,确立证据保全申请权、特定侦查行为律师在场权、侦查阶段律师阅卷权的做法更为适宜.

侦查阶段、辩护方、荻取证据

11

DF793(诉讼法)

河北省教育厅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侦查阶段法律帮助制度研究"SZ080102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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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008-4355

50-1024/C

11

20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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