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8.05.001
论公法在中国的演进
公、私法的划分肇始于西方,因其契合着人的公共性和个体性而得以延续和广泛应用.公法因社会生态的不同而演变出宗教、道德、法律等不同的表现形态.公法在中国是伴随着共同体的形成而生成的.近代以前,由于公共利益遮蔽了个体利益,道德始终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公法在中国一直以道德的形式存在着.近现代后,社会生态的变化使得利益多元化逐渐生成,公法在中国逐渐由道德向法律转变.当前公、私法之间愈来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宪法的彰显是公、私法划分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使公、私法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公法在宪法整体性的协调下,已呈现出自足与互助的同构.
公法、演进、道德、法律、宪法
10
DF9(国际法)
2009-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