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8.01.018
对73起重大疑难命案的实证分析——从刑事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角度
命案中的证据收集瑕疵表现为重嫌疑人有罪供述,轻物证、书证;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辩解;勘查现场不及时、不细致;非法取证等.证据固定瑕疵表现为靠重复讯问固定证据;不善于运用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物证检验不及时;刑事技术鉴定结论不明.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瑕疵表现为轻信鉴定结论等科技证据;忽略物证证明的间接性;依赖口供又不会运用口供;不能正确对待嫌疑人的辩解;不能正确认识证据数量和证明力的关系;不善于排除证据矛盾.造成这些瑕疵的原因在于不能准确把握"命案必破"的内涵;办案思维方法不正确;不会把握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等.建议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人权意识;强化证据意识;正确运用有罪口供;建立切实可行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疑难命案、证据瑕疵、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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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3(诉讼法)
2008-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