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7.05.015
宽严相济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适用——以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检察环节为视角
检察机关要正确领会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宽"与"严"相济为导向来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在具体执法手段上,要区分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同动机和不同情节,采用多元的"宽"的执法方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给以打击,该捕要捕、该诉要诉,当严则严;还可以考虑借鉴"恢复性司法"司法措施,以兼顾未成年犯罪人的权利保护和受害人损失的恢复与补偿."宽"与"严"都要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谐为其终极目的.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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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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