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7.03.016
论宽严相济政策指导下的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和解制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价值功能,与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相融性.司法实践中,应将其统一于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纳入现行法律的框架轨道、融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中进行探索和试行.刑事和解制度最终应转化为国内立法,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加以规范.
宽严相济、刑事和解、国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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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4(诉讼法)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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