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7.03.013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高校党委执政能力的提高
我国《高等教育法》已经规定国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是,领导权的竞争客观上依然存在.在高校,执政党领导权威的主要来源是威信而不是权力;唯有改进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党的领导;高校党委必须以规定性领导为基础,实现向示范性领导转变.高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包括内部凝聚力与外部凝聚力,高校党委必须以内部凝聚力的提升带动外部凝聚力的强化.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是执政党获得人才认同的重要因素.党管人才的本质是通过为人才服务使得人才认同其政治主张.高校党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双肩挑"与权力制约的关系.
高校党委、和谐社会、执政能力、规定性领导、示范性领导、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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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6(国家法、宪法)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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