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6.04.008
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律调控机制的建构
财政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法律在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律调控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低,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出作出许多硬性规定,执法上随意性较大.实现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法治化,应当在立法方面采用法律保留原则,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律规范的内容,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政争端解决机制.
财政关系、法律调控、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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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经济法、财政法)
2006-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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