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3.05.003
把迁徙自由纳入宪法的探究
本文提出,应该把迁徒自由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制度安排纳入宪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迁徒自由,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也需要迁徒自由,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更需要迁徒自由.在迁徒自由方面存在的这样那样的思想顾虑是不必要的.现在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也是恢复迁徒自由以宪法地位的最佳时机.
小康社会、迁徒自由、流动人口、富余劳动力、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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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国家法、宪法)
2005-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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