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3.05.002
环境侵权的层次性
祖国大陆的环境法学者开始从加害人的民事责任或国家对加害人的民事制裁的角度对环境侵权进行研究,主要着眼点多为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转移、责任方式、救济制度等.但是,对于环境侵权的类型这一前提性问题的探讨,则不够深入全面.本文综合民法、环境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的内容,尝试提出"环境侵权的层次性"这一概念.
环境、侵权、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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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05-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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