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2.03.003
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思考
我们究竟需要构建一门什么样的行政法学科?当今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这个命题的回答形成了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是"控权"和"服务".行政法是一部"控权法"加"服务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民的法.控权和服务是双向的,共同构成了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两个支点.
研究现状、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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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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