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界定的探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355.2000.05.013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界定的探讨

引用
@@ 现行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是刑事立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概念和哪些人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所作的立法规定.上述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在国家工作人员概念上的纷争,同时明确地规定了"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范围,应当说其科学性和实践操作性较之旧刑法前进了一大步.

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国家机关、企业、刑事立法、刑法第、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立法规定、概念、科学性、操作性、委派、实践、关中、法律、定解

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2-6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1008-4355

50-1024/C

2000,(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