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355.2000.02.004
论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
本文认为在公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应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负对自己无罪、罪轻的事实提出证据的责任,并不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审判机关必须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公诉案件证明责任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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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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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4355.2000.02.004
公诉案件证明责任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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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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