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342.2018.05.011
虐童行为不宜独立定罪的理论分析
伴随着虐童事件的不断曝光,社会各界对于设立虐童罪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从虐童的危害行为来看,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虐童行为社会影响重大,确实应当由刑法进行归责,但不必增设虐童罪规制此类行为.对于虐童的行为,通过刑法条文中的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侮辱罪等罪名足以进行有效的处罚.如此,既可以避免刑法罪名的无原则扩张,也有效的惩处虐童行为.
虐童行为、虐童罪、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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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18-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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