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功能优化——以家事法目的性介入模式为指引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1885/j.issn.1674-5094.2022.04.06.06

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功能优化——以家事法目的性介入模式为指引

引用
夫妻"共签共债"模式从司法解释进入《民法典》,确立了其在民法中的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学界对夫妻"共签共债"入典的合理性以及司法适用价值存在争议.从理论层面来看,对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争议源于在道德层面、经济层面、入典必要性层面存在的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对立;从司法实践观察,夫妻"共签共债"模式存在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失衡问题.《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法条、司法解释贯穿夫妻"共签共债"活动始终,而夫妻生活的亲密性、伦理性和隐私性压缩了家事法的适用空间,故目的性介入模式在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功能优化中具有适用正当性.家事法目的性介入婚姻家庭处理夫妻"共签共债"法律问题,需要接受后果主义思维的指引,从触及底线性道德、家庭内部调整功能失灵、夫妻共同体的解除与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三个维度由浅入深地推进.

家事法、目的性介入、共签共债、法律适用、后果主义

25

DF551(民法)

202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73-8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4-5094

51-1719/C

25

2023,25(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