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85/j.issn.1674-5094.2015.10.21.03
论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罪犯主观上有悔过的情感、客观上有改过自新的表现,是主客观相统一的概念.依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81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的主要依据是罪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降低,体现出行为人对社会的价值观、法律规范的认可,其对审判阶段的量刑以及刑罚执行阶段的减刑、假释均有重要影响.在具体实践中,认定罪犯的确有悔改表现存在认定方法不合理、认定程序保障机制缺失、认定后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为了维护司法判决的威严、准确有效地认定罪犯的确有悔改表现,应当建立健全心理评估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构建科学的认定程序,设置有效的认定监督机制.
确有悔改表现、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减刑、假释
18
D924.13(中国法律)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