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85/j.issn.1674-5094.2014.10.03.02
海洋污染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公开问题研究以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为例
信息公开是海洋污染突发事件治理的第一步。及时、全面、真实的环境信息公开不仅是海洋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维护健康、财产等权益以及积极有效参与事故处理的前提,同时也是公众监督企业和相关部门事故处理力度的必要条件。蓬莱19–3油田漏油事件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其重要原因在于漏油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完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贻误了事件的处理时机。该事件暴露出目前我国海洋污染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存在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信息公开时间滞后、信息披露内容不实、主流媒体消极被动等问题。要改进和完善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在推动信息公开立法、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平台、探索建立企业与媒体环境信息协议公开模式、健全环境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
环境保护、海洋污染突发事件、蓬莱19-3油田、原油泄漏、信息公开
D630(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2014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创新研究”社科能源021。
2015-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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