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85/j.issn.1674-5094.2014.11.05.02
我国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的法学探究——以行政法律关系为视角
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是指在碳交易一级市场中,政府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碳排放配额分配给碳排放管制对象所采取的方式,包括有偿方式和无偿方式.从我国七试点省市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的考察入手,分析了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的类型及其利弊,在有偿分配方式下,一般采取政府拍卖方式,政府和碳排放管制对象形成的法律关系为行政合同关系;在无偿分配方式下,又可划分为祖父制和基准线法两种,政府和碳排放管制对象形成的法律关系为行政许可关系.建议在选择何种分配方式时,从选择建立最为适合一级市场的碳交易法律关系可以推导出最优的分配方式,强调在选择建立法律关系时既要体现政府的主动性、强制性,又要体现在发生纠纷时相对救济途径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碳交易、碳排放配额、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碳配额行政许可、碳排放管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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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2013XZYJS133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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