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63/j.issn.1674-5094.2012.04.009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经济法路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各国反垄断法实践中的最新发展趋势,同时也是众多反垄断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关注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目前,欧美各国普遍建立了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并行的二元反垄断实施机制以克服单纯公共实施机制造成的政府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我国反垄断目前立法对私人实施机制预设条款较少,操作性不强,力度欠缺.建立多倍损失赔偿制度、集体诉讼制度、公力扶持诉讼制度是建立健全我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机制的有效路径.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应重视“竞争文化”的培育,以增强我国市场经济的软实力.
反垄断法、私人实施、公共实施、多倍损害赔偿、集体诉讼
14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9年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重点课题“公共利益实现的限度研究”09XZ-ZD-20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