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63/j.issn.1674-5094.2012.03.016
四川省专利立法中有关职务发明奖酬规定的现状与完善
职务发明制度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广泛的规定于各项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之中.我国专利立法中有关职务发明的条款,主要规定在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中.四川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立法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订了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对职务发明利益分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面体现《专利法》与《专利法实施细则》立法精神与原则的同时,补充并具体化了国家立法中有关职务发明奖酬的规定,为进一步激励发明人发明创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已公布的《修订草案》中,有关规定仍然仅停留在原则性规定的层面.地方性专利立法中职务发明制度的完善,需要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将原则性规定所体现的理念加以落实.
四川、专利、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奖酬、专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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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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