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18/j.cnki.xdsk.2021.05.003
再论"富人治村"——基于地方政府自主性视角的解释
既有研究难以从地方政府行为角度对"富人治村"的动力机制作出有效解释.在扎实田野调查基础上,本研究以地方政府自主性为分析视角审视"富人治村"的兴起和维系机制.地方政府(专指乡镇政府)自主性以行为过程的高度策略性和自利性为基本特征,以中心工作推进为着力点.研究发现,在村庄选举过程中,富人群体成为乡镇政府在强行政任务压力下的策略选择,而乡镇政府亦利用与富人群体之间的特有关系实现"优中选优";在地方建设项目推进中,富人群体主导的村庄派系构成乡镇政府的一大治理资源,而乡镇政府以精英群体的实力对比为原则进行利益分配,从而实现行政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村级民主决策中,乡镇政府通过策略性的利益抚平以实现村级民主决策与自身意志贯彻相契合."富人治村"作为乡镇政府的治理策略而存在,且与地方政府自主性表达相互强化.在这当中,针对事权与治权不匹配背景下乡镇政府自主性的无序表达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农村基层治理乱象,应给予有效治理,从而为有效激发"富人治村"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积极作用,实现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再造、农村有效治理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富人治村";地方政府自主性;"乡政"与"村治";村庄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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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8(中国农业经济)
华中农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源下乡背景下的基层政府行为研究"2662020WFPY001
2021-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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