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18/j.cnki.xdsk.2016.06.020
明代科道官行取制度兴起与衰落
明代推知行取科道官制度,使一些具有行政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人才进入监察队伍,对推官、知县们也有激励作用。该制度从兴起、调整到成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证了监察效能的发挥。该制度具有极权专制主义的特征,不但有局限性和消极面,而且有严重的缺陷,在政治日益腐败之时,这些负面问题突出。君主专制政体虽然有自我调整的能力,但往往被人为因素所左右,而人为因素往往不考虑制度的建构,当然也会影响到行取制度的实施。从不按制度的“特招”到皇帝的“召对”,行取制度被阉割了。
明代、科道官、行取制度、推官、知县、选官、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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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中国古代巡视制度”14SFB1002;项目负责人:柏桦。
2016-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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