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预见规则的现代难题
可预见规则虽然经过了近200年的发展,但目前仍然面对诸多难题.“预见”一词具有三个渐进层次的含义,法院在采纳哪个含义上做法不同.即使损失可预见,如果当事人没有默示承担此损失的风险,也很难适用该规则.可预见规则需要考虑不同的合同类型差别对待而非统一处理.贸易惯例应优先于可预见规则适用,否则不能应对现代企业生产方式的挑战.目前的可预见规则提出了两种不确定性,我们应采用默示协议标准来降低其不确定性.
可预见规则、风险承担、合同类型、贸易惯例、不确定性、默示协议
38
D923.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同法中预期与依赖保护研究"10CFX044;项目负责人:孙良国;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时代背景下格式合同规制的逻辑与制度"2011QY027
2013-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