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841.2005.02.008
立法法与死刑核准授权受权
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这一授权根据法律的规定经历了一个从合法而冲突而不合法的过程.但在<立法法>生效以后,直接适用<人民法院组织法>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权的规定,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接受这种授权,这一授权受权已经没有法律根据,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死刑、死刑核准、授权、合法性、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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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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