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841.2005.02.003
论罗尔斯制度正义的优先性及其启发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实现了正义主题的制度正义转向,提出了制度正义的优先性(选择的优先性和评价的优先性)问题.罗尔斯通过契约论论证了选择的优先性,又通过制度正义作为一种背景正义比个人正义更为基本和重要而论证了评价的优先性.罗尔斯的制度正义优先性理论启发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制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关系,必须加强社会制度建设,必须把执政者的道德与制度本身的伦理区分开来,使人们既有支持和帮助建立正义制度的义务,也有改造不正义制度的权利.
罗尔斯、制度正义、个人原则、制度正义优先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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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051(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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