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22.01.010
新《证券法》下内幕交易认定的理念转换与制度重构 ——以光大证券"乌龙指"案为对象的分析
新《证券法》对于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的修改,本质上仍属于以技术完善为主导,难以根除其内在结构性缺陷,依然无法有效破解光大证券"乌龙指"案这样的实践难题.根本解决之道应是转换立法理念,以维护市场诚信作为规制进路,并据此进行制度重构.任何人不当使用任何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均应受到禁止,而不论行为人的身份特征以及信息来源乃至是否实际发生交易结果.可能产生的规制过度风险可通过增加法定除外情形的方式予以消除.
新《证券法》、内幕交易、市场诚信、"乌龙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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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7(经济法、财政法)
2022-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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