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20.05.015
共同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 ——以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解析
在共同犯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实践中,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认定、"共犯量刑平衡"实践规则、共同犯罪人存在认罪与不认罪混杂等情形,限制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回归刑事诉讼客体单一性原理,结合刑法规范,共同犯罪案件中的各共同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均具有单一性,并具有可拆分性.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身的程序价值为逻辑起点,应将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限定于"自己的罪行",限缩使用"共犯量刑平衡"规则,激励主犯认罪认罚,并逐步探索"分案处理"制度,提升诉讼效率,扩大制度适用空间.
共同犯罪、认罪认罚、诉讼客体单一、如实供述、分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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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诉讼维度中的罪数形态应用研究"18BFX098
2020-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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