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9.12.011
法治的德性探析
法治的德性即构成法治社会模式的道德要素.法治主义理论传统通过将多元道德统一化、道德法律化、服从法律神圣化,建构了以正义的道德、规则的道德、服从的道德为主体的法治德性体系,将道德要素有效注入法治社会模式,实现了道德和法律在法治框架内的融合,奠定了法治的正当性、操作性及有效性之源.法治的德性理论表明法治是法律与道德的结合体,是德法共治的最优形式.法治道德建设品质将决定法治国家建设的质量与位阶.中国的法治道德建设依托灿烂的传统道德资源及伴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定会升级法律与道德融合品质,为人类贡献更高质量的法治.
德治、法治、道德共识、法治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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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3(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乡土司法研究”15BFX015
2020-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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