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9.07.020
传媒创业语境下的传媒公共性:困境、张力与前景
传媒公共性是传统意义上新闻行业规制和伦理准则的核心原则之一.但在传媒行业的边界日益模糊的语境下,以颠覆性创新为内核的传媒创业活动在推动产生全新行业实践形态的同时,也在传媒体制、行业实践和行业理念等方面,形成了对于传媒公共性的冲击.本文强调从广义层面对传媒业进行界定,并将当下的传媒创业项目分为高度新闻性和低度新闻性两种类型.其中,以高度新闻性为特征的创业项目由于涉及到新闻这一公共信息产品的生产,因而面临更为严格的公共性要求;而低度新闻性的传媒创业项目,则以提供更宽泛意义上的内容或信息为基础而寻求商业回报,因此与传媒公共性的关联较弱.当然,以传统媒体机构为代表的窄义传媒业,依然需要在体制框架内进行颠覆性创新机制的设计,并回归公共性传统.
传媒创业、传媒公共性、颠覆性创新、广义传媒业、窄义传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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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3(信息与传播理论)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传媒创新创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6XCB010;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文科专项"传媒创新与创业研究"2015THZWYX14
201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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