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8.06.031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逻辑理路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场域,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方法论.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应当理解为一体两翼,自治是主要内容,法治是保障底线,德治是辅助工具.中国农村可以划分为传统农村和城市化了的农村,传统农村与城市化了的农村在建设环境上有所不同,传统农村以人口流出为主,农业占据主导地位,村民收入结构单一,事务复杂性低,面临德治影响广泛,法治薄弱,建设动力不足,建设能力有限的挑战;城市化了的农村以人口流入为主,第二、三产业占据主导地位,村民收入结构多元,事务复杂性高,面临法治影响广泛,德治薄弱,建设难度较大,建设优势未被充分利用的挑战.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正视中国农村具有显著差异的事实,坚守完善自治主轴线,利用法治和德治共同促进自治的原则,区别对待传统农村与城市化了的农村,传统农村应强化法治建设,提高建设热情,增强建设能力,城市化了的农村应强化德治建设,正确认识建设难度,充分利用建设优势.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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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8(中等教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县级政府‘政策转换’的实证研究”16BZZ064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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