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7.02.018
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研究
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国现行地方立法中有关志愿者激励机制的内容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而志愿服务事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参酌国外立法经验,志愿者激励机制应由内在的制度构成和外在的运行支撑两方面组成。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志愿服务法并建立高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在制度构成上建立志愿者认同、奖励和发展制度,在运行支撑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程序以及畅通的激励核查机制。
志愿服务、认同制度、奖励制度、发展制度、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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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青年公益慈善意识培养与行为塑造研究”14 CSH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志愿者权利的法制保障研究”10YJC820144阶段性成果。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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