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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3926.2017.02.015

无权处分的重新定义和定位--对我国《合同法》无权处分定义和定位的反思

引用
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权处分定义,看上去清晰实则作茧自缚。可惜的是,绝大部分学者只是关注无权处分制度的效力,对于制度适用前提的何谓无权处分及其适用范围与制度定位,鲜有论述。其实,无权处分不应只是一个仅适用于买卖合同领域的具体制度,应当是能适用于包含担保、租赁、债权让与、优先权等领域的制度体系。基于此,无权处分在定义和定位上需要被重新界定。

无权处分、制定定位、适用范围

38

D913.6(法学各部门)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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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004-3926

51-1671/C

38

201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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