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5.07.021
网络反腐中的侵权行为及其规制--社会契约论替代路径下的中立审视
在罗马法传统理论与自然法学派观点里,贪腐是对社会公正的破坏,是一种反社会契约的行为,而公众的道德力量会对不公正作出价值判断,这种公共理性在当前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为网络反腐。罗尔斯整合的社会契约理论构建了公众关注社会公正到正义的修正,而斯密却引入了“中立的旁观者”来警惕和审视“民意暴力”和“小众关注”,网络反腐可能侵犯其他公民隐私权及名誉权等。网络反腐中的侵权行为有着其特殊的行为构造,其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均有侵权生成的原因。从“中立审视”的角度可探寻网络反腐中规制侵权行为的四个理论依据。必须从意识、制度、法律、总量四个层面来规制网络反腐中的侵权行为。
契约论、公众理性、中立审视、网络反腐、侵权、规制
DF521(民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警察执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2013YBF110阶段性成果。
2015-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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