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3.03.019
论土地利用规划的伦理维度与法制检视
由于土地利用受到各种伦理规范的约束,因而规划土地利用的法制会受到伦理的引导与支撑.在人类中心伦理与土地伦理的两种模式之下,土地利用规划法制的创制、运行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效果,不切合实际的人类中心伦理走向没落,转向土地伦理兴起的发展趋势业已无可避免.本文依据土地伦理的基本标准,窥探我国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制现实,针对所存在“人类利益至上”倾向、“经济发展优先”偏差等严重问题,试为改进现行制度的不足提供向导.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法制、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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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1(经济法、财政法)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社会管理视域下环境诉讼创新研究"2012QNFX036;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的利益衡量与立法保障研究"2011M501379;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土地规划立法的利益分析与制度构建研究"RC20120036
2013-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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