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12.10.018
国民政府中后期的地方自治之实施及其启示——从新县制实施效果的角度分析
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中国在清朝末年引入了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新县制是国民政府后期所实施的地方自治制度,也是中国近代史上得到最全面、最认真实施的地方自治制度.政府及各界人士为推行新县制作出了大量努力,但是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制度和现实脱节,其根源在于政治法律制度不能保障人民享有其应有的权利,人民也无法感受到制度的宝贵和需要.政治法律制度得不到人民的拥护和保卫,这是中国近代很多政治法律制度最终成为一纸空文的根本原因.
地方自治新县制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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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8(国家法、宪法)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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