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8.07.048
人民监察制度、监察原则、法规与队伍建设——关于舆论监督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的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的两项重要的民主权利:立法权与监督权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人大对国家事务和社会的监督出现了新的局面.舆论监督应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为此,发表四点思考:1.应建立舆论监督的人民监察制度,从制度上解决人民掌握舆论监督权的问题;2.应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舆论监督与监察必须在法制的规范下运作、以民主政治建设为旨归的原则和制订相应的舆论监督监察法规;3.应建立监察机构与组建专门的监察队伍;4.应制订舆论监督工作职责及工作准则.
人民监察制度、监察原则、法规、机构与队伍、职责与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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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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