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8.06.026
博弈与共赢:《信息公开条例》三大主体互动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对政府、传媒和公众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三方博弈的结果.政府、传媒和公众三方处在一个博弈场内,三方有矛盾也有合作.一方面,三方以"政府信息"为核心形成内部互动,政府公开政府信息,传媒传播政府信息,而公众对政府信息有知情权.同时,政府、传媒和公众同样进行着外部互动,传媒监督政府,政府对媒体进行相应的管理,而政府和传媒都要对公众负责,公众通过传媒接受政府信息和公共信息,通过媒体参政议政,实施舆论监督.
《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传媒、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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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信息与传播理论)
200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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