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歧视原则的限制:由推定到否认——关于建立我国婚生子女推定否认制度的思考
婚生子女推定制度是反歧视原则在婚姻家庭法上的反映,但由于婚生子女推定得出的婚生子女结论,并非是绝对意义上的婚生.因此,需要建立婚生子女推定否认制度来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婚生子女推定和否认制度.理论上对上述制度的研究成果少之又少.本文从行使婚生子女推定否认权应当具备的事实依据、主体、时效限制、法律效力等方面对婚生子女推定否认制度进行探讨.
婚生子女、推定否认权、否认权人、领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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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51(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重大项目
200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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