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6.04.019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之制度选择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在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并都逐渐得以确立.从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与共同侵权的关系以及我国政治经济环境来说,我国有必要规定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应限于特定产品的销售或许诺销售行为,不宜借鉴<美国专利法>第271条第(f)款规定,也不应借鉴<欧共体专利公约>第26条第3款规定.
专利间接侵权、共同侵权、规制对象、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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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2(民法)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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