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6.01.030
论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法理
民事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科学的民事简易程序设计,应当遵循平等接近正义、协同型诉讼模式之审理、程序设置与纠纷类型相适应的程序保障以及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尊重等基本法理的要求.
平等接近正义、协同型诉讼模式、程序设置与纠纷类型相适应、程序选择权
26
DF529(民法)
200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