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4.11.015
沉默权与侦查讯问
刑事诉讼担负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职能,其平衡选择也是艰难的.要有效打击犯罪,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要充分保障人权,不可避免地会使打击犯罪职能削弱.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虽然警察讯问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但因讯问本身对于查明案情所具有的利益,最终不能放弃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有效的手段.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讯问犯罪嫌疑人仍然具有可行的因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对侦查讯问提出了挑战,为侦查制度与实务的进一步规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沉默权、侦查讯问
25
DF73(诉讼法)
200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