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4.03.047
对"双重缺陷及其弥补的理论框架"适用的再思考
"双重缺陷"不是中国现阶段主要的经济问题,是否是未来的经济问题还不能定论,所以适用"双重缺陷及其弥补的理论框架"的两个前提均不成立.也正因为如此,其适用导致了现有经济法理论的局限.该理论框架的长期适用,是适用者受着普遍历史观和对市场经济"千禧年的追求"支配的结果.因此,应该摈弃上述观念,借鉴"双重缺陷及其弥补的理论框架"的合理内核,重构适合中国现实的理论框架.
双重缺陷、适用、前提、理论局限、认识根源、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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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经济法、财政法)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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