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4.01.034
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论
有关民族对其集体创作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完整的版权利益,在精神权利方面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许可使用制度不仅利于监督和控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使用,而且是有关民族实现版权利益的有效方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限制制度有别于传统版权法上的一般作品,同时,应建立符合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特点的侵权行为和法律救济制度.
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许可使用、权利限制、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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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7;DF522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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