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3.06.009
元朝民族等级政治述略
蒙元统治者入主中原,以少临众①,为了能够巩固统治,实行民族等级政治.蒙古人是第一等,色目人是第二等,汉人是第三等,南人是第四等.按照民族等级,享有各种特权.在人事、法制、军事、科举等诸方面,都是蒙古人地位最高,色目人次之,汉人、南人地位最低.本文对蒙元民族等级政治,依据翔实史料,作了较为深入的研讨和论述.
元朝、民族等级政治、蒙古族、历史、民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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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民族学)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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