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3.06.005
论民族地区的另类贫困--地方政府财政贫困问题
由于在我国政府确定的扶贫对象中只有贫困人口及其家庭,因而事实上存在的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财政贫困的问题,往往被忽略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族地区深度的基层财政贫困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地方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基层财政贫困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上级的因素,也有自身的因素."官多扰民",基层政府财政贫困"更扰民"!基层财政贫困与群众贫困存在着互相制约的恶性循环关系;而消除基层财政贫困往往成为消除群众贫困的前提或基础.发展要有新思维,改革要.有新举措,必须把对贫困群众的扶贫与对基层财政贫困的扶贫结合起来,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自身努力与上级财政扶持相结合,西部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从根本上消除民族地区的群众贫困与政府贫困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基层财政、地方财政贫困、吃饭财政、发展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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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3.8(中国农业经济)
2004-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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