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2.12.043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之探讨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创始于19世纪末期的美国,很快为英、德、日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接受,并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得到发展.创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可以说是法制文明进步之体现,但是公司人格否认原理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由于把握了公司法人制度精神方面的准确性,其适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公司人格被滥用而产生的实际问题,对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股东、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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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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