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2.12.035
刑事判例法渊地位:实然与应然之改革
确立刑事判例制度,要求我们必须在肯定现有法律模式和价值的同时,重新审视刑事判例的法渊地位,本文分别从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与法律多元理论两个方面对刑事判例的法渊地位问题进行了多视角的分析,作者认为对刑事判例法渊地位的认识应当全面,既要考虑到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刑事判例不可能具有法渊地位这种实然状态,又要考虑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多元思维的成熟,刑事判例应当逐步具有法渊地位这种应然状态.
刑事判例、法渊地位、改革
23
DF6(刑法)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