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926.2002.08.016
论鉴定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鉴定结论是我国三大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而鉴定机制的完善与否对鉴定的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本文针对我国鉴定机制存在的问题,从理论研究的欠缺、法制的不健全、审判制度改革的相对封闭性等方面分析了成因及危害,最后提出我国鉴定机制改革与完善的思路,包括完善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完善鉴定的采信程序、完善司法鉴定立法等方面.
鉴定机制、鉴定程序、鉴定结论、鉴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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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4(诉讼法)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
2005-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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